陕西西安的陈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自己刚买的新车,因为图省事花了500块让4S店代办上牌,结果车还没捂热,就在去车管所的路上被撞成了事故车。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4S店的解决方案却让她难以接受——他们希望陈女士认下这台事故车,并且走自己的保险。
陈女士说,当时4S店表示工作人员太忙,直接叫了代驾。结果代驾开出去才5分钟、大概2公里就被撞了。她认为,自己虽然签了交付合同,但约定好的贴膜、装行车记录仪这些服务都没做完,车根本不算正式交付,“凭什么让我当冤大头?”

4S店方面的回应则显得相当硬气。工作人员表示,有偿挂牌服务只是帮顾客跑腿,车自始至终应该由客户自己开过去,这次是经过客户同意才叫了代驾。他们还补充,自己并不负责来回路程的风险,退车不可能,如果陈女士不服可以去起诉,但如果起诉失败,他们还会反诉车主。

从法律角度看,律师的观点更倾向于支持陈女士:双方约定的合同义务尚未完成(比如贴膜、装记录仪),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4S店承担。换句话说,4S店想推给保险和车主的做法,并不那么站得住脚。

这事说白了,就是4S店把代办上牌当成“外包”服务,却忽略了交付前的责任归属。新车变事故车,谁都不想,但让一个刚提车的消费者自己吞下苦果,未免太不体面。商业服务的边界、合同履行的节点,这些老生常谈的问题,又一次因为“嫌麻烦”而爆雷。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可联系本站进行二次审核删除:fireflyrq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