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骑手小姜,每天花2块钱给自己买个“骑手个人意外险B款”,想着送外卖时有个保障。谁料还没正式接单,就在路上被车撞成右肱骨骨折,十级伤残。肇事方赔了他28万多,但保险公司转头就拒赔了——理由很硬:你没在接单时段出事,而且别人已经赔过,不能重复拿钱。
这事闹到法院,结果保险公司栽了。法院发现,那个“未接单不赔”的条款被塞在附件里,既没加粗标红,也没强制小姜看完签字,等于没告诉他。按照《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则,这种暗藏的限制条款对用户不生效。
更关键的是,法院直接点明:骑手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保的是小姜的身体和命,不是财产。人身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哪怕肇事方赔了钱,保险公司该赔的伤残保险金也得给,这是两码事。
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再赔3万元伤残金加鉴定费,二审维持原判。表面看是3万块的小案,背后折射出互联网保险一个老毛病:产品页面做得花里胡哨,免责条款却藏在PDF第8页,用户根本没机会读到。这种“买的时候不知道,出事才发现白买了”的纠纷,近两年在灵活用工领域尤其多。
对平台和保险公司来说,这判例等于一记警钟——靠“隐藏条款”省成本的路,法院不认账了。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把保单设计得清爽点,把免责项放在用户付款前必须确认的位置。否则,一个2块钱的保单,打出几万块的官司,赔了钱还丢了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