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器里的“知识”,这次让阿里系交了笔昂贵的学费。
近日,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矛头直指阿里巴巴旗下的两款知名产品——夸克浏览器与UC浏览器。原因是这两款产品被认定存在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根据“信用中国”平台披露的详细信息,夸克浏览器背后的运营主体“广州市动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近50万元,并罚款约250万元;UC浏览器背后的“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同样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万余元,罚款约105万元。两案累计罚没款总额超过426万元。

处罚的核心在于,执法部门认定这两款浏览器产品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整改。
此次事件并非孤立。回顾去年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启动的“剑网2025”专项行动,其重点整治对象就明确包含了网盘、浏览器、搜索引擎等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著作权侵权行为。这起处罚,可视为监管利剑落下的一个典型案例。

对于以“智能搜索”和“内容服务”为卖点的夸克,以及深耕内容生态多年的UC而言,这笔罚单带来的不只是财务损失。它更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在内容为王的时代,任何绕过版权红线的“便捷”与“丰富”,都可能瞬间转化为商业与声誉上的双重风险。平台在聚合与分发内容的同时,版权合规的防火墙必须同步筑牢。
浏览器早已不再是单纯访问网页的工具,而是集成了搜索、阅读、下载乃至在线办公的超级入口。入口越大,责任越重。如何在提供高效服务与坚守版权底线之间找到平衡,将是所有平台型产品必须持续作答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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