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购物早已融入日常的今天,“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手中的一件护身符。但当这把保护伞被频繁撑开,甚至变成了某种“深度体验”的工具,规则的边界便开始模糊。近日,一起由消费者提起的退货诉讼被法院驳回,给行业和“资深玩家”都敲了一记警钟。
事件的核心是一位沈姓消费者。他在2024年3月花费一万两千多元网购了一部手机,六天后以“手机太重、太厚”为由申请退货,却遭到电商平台拒绝。在第四次退货申请被拒后,沈先生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行使自己“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然而,平台方出示的证据让事件变得复杂起来。记录显示,沈先生绝非普通的“一次性”退货用户。从2023年4月到2024年3月这一年时间里,他通过12笔订单先后购买了12部手机,并且全部在七天内申请了退货退款。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涉诉的手机型号,沈先生此前已经购买并退货过三次。也就是说,他是第四次购买同一款手机,并试图进行第四次退货。
面对这样的消费记录,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作出了明确判决。法院认为,沈先生作为数码产品爱好者,其行为模式呈现出明显的规律:以体验为目的多次购买手机,激活使用后在七天内退货。结合其购买频率和超高退货率,法院认定这已经背离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初衷。
判决书中指出,这种反复购买并退货的行为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损害了电商平台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民事权利的滥用,也不利于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最终,法院驳回了沈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件迅速在数码圈和电商领域引发讨论。它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无限的。“七天无理由”不等于“七天免费体验”,更不是“无限次试用”的通行证。
从商业角度看,此案也为电商平台和商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照。在面对高频次、规律性的“非正常”退货时,平台依据数据记录进行合理判断和拒绝,得到了法律的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权益,遏制了可能存在的规则滥用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