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消息,一则关于“员工因多次迟到被辞退,法院判决公司胜诉”的案件引发了职场热议。据申工社报道,邓某某于2020年12月入职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这份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对员工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根据公司2018年3月1日施行的《休假管理补充规定》,员工当月迟到、早退5次(不含)以上,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然而,事与愿违。2023年上半年,邓某某的迟到情况相当“突出”:1月6次,2月4次,3月8次,4月5次,5月8次,6月1次。公司随后向邓某某发送了《通报批评》和《员工整改通知书》,但邓某某在整改期内再次迟到。
最终,公司以邓某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拒不改正为由,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
邓某某对此表示不服,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但是,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的证据确凿,足以证明邓某某存在经常迟到的行为,且该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此,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驳回了邓某某的诉讼请求。
更值得关注的是,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决。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职场纪律的警钟。对于企业来说,合规的规章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严格执行才能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而对于员工来说,遵守规章制度是基本的职业素养,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职场不是“放飞自我”的场所,尊重规则才能走得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