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近日向欧盟第二高等法院发起了迄今为止最广泛的法律攻势,宣称欧盟的《数字市场法案》(DMA)非法强制其改变 iPhone、App Store 和 iMessage 的现有运营模式。
苹果公司的论点在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提出。该公司声称,于2023年生效的DMA法案,强加了与欧盟法律中安全、隐私和财产权保护不兼容的义务。苹果向法院表示,该法案给被指定为“守门人”的企业带来了“极其繁重和侵扰性的负担”,这些企业包括苹果、Alphabet、Meta、亚马逊、微软、字节跳动和Booking。在 TikTok 此前遭遇失败之后,苹果成为第一家对该框架发起全面实质性挑战的美国公司。
DMA要求苹果等大型科技公司使其核心服务与竞争对手的服务实现互操作,并放宽商业模式限制,旨在防止企业利用在一个市场的主导地位来巩固在另一个市场的权力。在提交的诉讼中,苹果对与该法案相关的三项指定或决定提出了异议。
首先,苹果挑战了要求iPhone硬件和服务与耳机或智能手表等竞争设备实现互操作的义务。苹果认为,强制与未知或未经审查的硬件类别进行互操作可能会削弱用户安全保障,侵犯知识产权保护,并降低iOS安全架构中至关重要的隐私控制。这并非空穴来风,历史上有不少案例表明,开放接口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成为安全漏洞的温床。对于高度重视用户数据安全的苹果而言,这种担忧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也是其生态系统独特性的一大支柱。
其次,苹果对将App Store纳入DMA涵盖服务范围表示异议。欧盟监管机构此前认定,苹果对应用分发的控制赋予了其结构性的“守门人”权力,并于今年4月因违反与苹果系统外部购买相关的反引导规定,对其处以5亿欧元的罚款。苹果正在单独的案件中挑战该指定和罚款。该公司表示,App Store不应被视为DMA目的下的单一统一服务,因此应超出该法案的范围。此番争议的核心在于如何界定“市场”和“服务边界”。如果App Store被视为一个更广泛的市场基础设施,其面临的监管压力将远超作为一个独立应用商店所受到的限制,这将深刻影响其商业模式和营收结构。
第三,苹果质疑委员会调查iMessage是否应被视为涵盖服务的举动。委员会最终决定不将iMessage置于DMA的全面义务之下,因为该服务不直接为苹果带来收入。苹果坚持认为,启动这项调查本身在程序上就是不当的。这一点反映了监管机构在界定“核心平台服务”时所面临的复杂性。iMessage虽然用户众多,但其作为免费服务,在商业模式上与App Store等产生直接收益的产品存在显著差异。如何平衡服务的战略价值与直接商业收益,在监管层面仍是亟待解决的课题。
委员会律师Paul-John Loewenthal辩称,苹果通过对iPhone平台保持单边控制,构建了排他性地位。他告诉法官,苹果的“绝对控制”使其能够从“其竞争对手受限制的补充市场中榨取超额利润”,并补充说:
只有苹果拥有那座围墙花园的钥匙。它决定谁能进入,谁能向iPhone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这种控制,苹果已经锁定了超过三分之一的欧洲智能手机用户。
苹果的最新案件标志着该公司首次在DMA法案在其生态系统全面实施之前,要求欧盟法官限制其法律管辖范围。最终的判决可能会决定欧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强制苹果开放iPhone的技术层面,重构App Store规则,或使iMessage遵循监管要求。这一判决无疑将对全球科技行业的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也将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数字市场监管提供重要案例参考。长远来看,如何在追求市场公平与保护创新活力之间取得平衡,将是所有监管机构和科技巨头共同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