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借用商家厕所猝死,家属索赔20万被驳回,网友建议重罚

9月2日,一则关于“好心没好报”的案件引发舆论热议。 佛山一七旬老人在健康管理中心借用厕所时突发意外,家属竟向商家索赔超过20万元。剧情反转的是,法院最终判决商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原因在于商家属于“善意出借”且已尽到应尽的义务。

事件回溯到2024年8月27日上午,老人黄某前往某健康管理中心,提出借用厕所的需求。 不料,长时间过去,该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厕所门反锁,多次呼叫无人应答。 紧急之下,工作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强行打开厕所门,发现黄某倒地不起,被初步诊断为猝死。

事发后,家属将健康管理中心告上法庭,理由是中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黄某错失最佳抢救时机,并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高额赔偿要求, 总计213538.8元。中心方面则辩称,自身并无过错, 纯属善意借厕,并且在发现异常后已经采取了力所能及的救助措施。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家属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中心提供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也未能证明黄某的死亡与中心的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法院同时指出,中心作为非专业医疗机构,在发现情况异常后,立即采取了撞门等紧急措施,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更重要的是, 法院强调了“善意借用”的性质,认为不应因此对商家苛求过重的保障义务。 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再次确认了商家的无责地位。 这意味着,好心人不用再担心因为一次“方便”之举而惹上天价官司。

老人借用商家厕所猝死家属索赔20万引热议 法院驳回:网友应对老人家属重罚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无疑给社会上乐于助人的商家和个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它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鼓励和保护善意行为,避免让“扶不扶”的困境再次上演。当然,从商业角度来看,这也警示所有经营者,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仍需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同时也避免了因过度担忧而扼杀社会互助精神。 未来, 如何在鼓励善行的同时,厘清责任边界,将是法律和社会共同面对的挑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可联系本站进行二次审核删除:fireflyrqh@163.com。
Like (0)
Previous 2025年9月2日 上午2:52
Next 2025年9月2日 上午7:5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