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影院在回应苹果公司商标诉讼的声明中,以名称起源为由,坚称其符合商标法规定。
围绕”Apple”一词的商标博弈已持续数十年。从苹果音乐商标案败诉,到与披头士旗下Apple Corps长达三十年的法律拉锯,这家科技巨头始终保持着对品牌标识的强势保护。最新战火已蔓延至电影院线领域。
8月2日,苹果公司对快速扩张的Apple Cinemas提起诉讼后,这家院线运营商通过官方声明作出强硬回应:
“十余年来,Apple Cinemas始终致力于为观众提供顶尖观影体验。我们的品牌溯源自新英格兰地区苹果谷购物中心(Apple Valley Mall)的首家规划影院,这个孕育品牌灵感的项目,奠定了后续扩张基础…
…我们将坚决捍卫品牌权益、历史传承及合法经营权。Apple Cinemas作为独立院线的品牌辨识度明确,始终严格遵守商标法律规定。
我们与苹果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品牌名称仅体现地域渊源,从未暗示亦未造成与科技品牌的混淆。”
专业人士分析,这场诉讼或将演变为持久战。苹果公司主张:该院线通过名称相似性、科技化宣传策略,以及在苹果零售店周边市场的扩张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Apple Cinemas与IMAX、ScreenX的合作使其成为观看苹果影业《F1》等影片的重要渠道——这或许正是矛盾激化的关键因素。
从商业战略角度看,若电影产业仍处黄金期,垂直整合发行渠道或将为苹果流媒体业务带来协同效应。当前诉讼虽未必以收购收场,但将检验苹果如何界定其影视业务与核心品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