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消息,有一起发生在漂流活动中的事件,再次将“失物招领”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一位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慎将手机落入水中,本以为物归原主只是时间问题,没想到却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又引人深思的剧情。
据报道,一位男子在河道中捞起了落水的手机,但在成功打捞后,却向失主索要1500元的高额“辛苦费”。在未能如愿以偿后,该男子竟将手机再次抛入河中,并放出狠话:“有本事自己捞去”。这番操作不禁让人感叹,本该是助人为乐的善举,却被演变成了令人心寒的勒索。而后续,一位当地阿姨捡到手机,索要800元“辛苦费”,好说歹歹歹歹歹歹歹歹的最终在花费400元后才勉强拿回手机。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场景,更凸显了信息不对称和弱势群体在面对情况时的无奈。
值得关注的是,这位率先将手机扔回河道的男子,最终因此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律师指出,拾得遗失物,负有返还权利人的义务,任何破坏或遗弃遗失物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至于“辛苦费”,律师也明确表示,这属于劳务报酬的范畴,应当基于搜寻的难度、风险以及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通过协商达成一个公允合理的报酬。
当然,法律也为保障失者的权益提供了框架。如果失主事先公开悬赏寻找失物,那么在成功寻回后,理应按照悬赏承诺履行义务。同样,若失主在寻回过程中自愿提出给予感谢费,在拾得人送还遗失物时,也应兑现承诺。
此事件不仅暴露了部分人在利益面前道德底线的缺失,也提醒了我们在享受户外活动乐趣的同时,也要时刻关注个人物品的安全。同时,对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法律也为如何合理界定“辛苦费”和保护失主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对于构建一个更诚信、更有序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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