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Siri网8月29日消息,小米法务部官微最新公布了与“小蒜苗长”网络侵权纠纷案,称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诽谤行为,构成侵害小米名誉权。
小米在公告中表示,法院认为:1、被告在其评论小米的文章中使用多个侮辱性言辞;2、被告对小米的经营模式、利润来源、科技创新、企业形象等众多方面进行贬损;3、被告的多篇文章中存在明显过激用词,以及明显的失实言论,主观过错明显 ;4、被告系专业自媒体从业人员,在发布文章时应避免为博取噱头而致使言辞过激、言论失实。
法院特别指出,被告的职业身份系专业自媒体且从业时间长,有一定影响。
对此,当事博主“小蒜苗长”发文进行回应,称小米公告存在断章取义之嫌,并放出了法院的完整判决。
该博主表示:“我接受法院的判决,但不接受小米的这种声明,建议小米把完整判决贴出来。”
他还强调,看了小米声明之后决定不向小米道歉,而是逾期之后由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自己承担。
从这一系列事件可以看出,此次“小蒜苗长”与小米的网络侵权纠纷,双方都存在各自的观点和立场。小米认为“小蒜苗长”的言论存在侮辱、诽谤,侵害了小米的名誉权,法院最终也认定了这一点;而“小蒜苗长”则认为小米的公告存在断章取义,并发布了完整的判决书内容,并最终选择承担相关责任,但拒绝道歉。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网络言论边界以及自媒体责任的思考和讨论。